您好,欢迎访问公司官网!!!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13462379467
联系我们

地址: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赵经理:13462379467
邮箱:2419276640@qq.com

新闻中心首页 >新闻中心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 水土保持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

发布:H&8W3C*WpYs 浏览:1669次

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目录  

综合说明 1  

1.项目概况 2  

1.1项目区概况 2  

1.2项目基本情况 2  

1.3项目进度情况 3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4  

2.1主体工程设计 4  

2.2水土保持方案 4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4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5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5  

3.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5  

3.3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 6  

3.4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6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7  

4.1质量管理体系 7  

4.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11  

4.3总体质量评定 11  

5.水土保持效果 12  

6.水土保持管理 13  

6.1组织领导 13  

6.2水土保持监测 13  

6.3水土保持监理 13  

6.4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管理 14  

7.结论 15  

7.1结论 15  

7.2遗留问题 15  

综合说明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位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葡萄墩片区(坐标为:东经105°10′23″北纬37°41′9″)。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葡萄墩片区及嘉尔嘎勒赛汉镇合并后成立,隶属于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葡萄墩片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东南部,位于陕甘宁蒙经济板块中心区域,北距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116km,东距青铜峡市60km,南距宁夏中卫市20km,境内有四条公路通往银川、巴彦浩特、中卫、青铜峡等城市。其中长中公路由开发区穿过,北接巴彦浩特,南通中卫市。  

本项目主要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为3.1hm2,其中办公生活区面积为0.24hm2,生产区面积为2.8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风沙地。工程建设共动用土石方量为11400m3,其中挖方为5700m3,填方为5700m3,无弃方。项目完工建设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000万元,本项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于2015年2月竣工,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  

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为补报方案,于2018年6月批复,项目于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区概况  

项目所在区属内蒙古高原西部中温带荒漠化草原,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据头道湖气象站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约8.1℃,最高气温36.6℃,最低气温零下31.4℃,≥10℃积温3300℃;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71.3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813.3mm;多年平均风速3.2m/s,多年大风天数为30d;无霜期151d,每年9月末~来年4月初为封冰期,最大冻土深度约为1.5m。  

项目所在地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  

项目区植被在全国植被分区属中温带荒漠化草原植被区。植被以旱生荒漠成分为主,伴生有丛生禾草,主要建群种和优势种植物有沙蒿、沙冬青、白刺等。  

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风蚀,风蚀模数6000t/km2·a,为强烈侵蚀。  

1.2项目基本情况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位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葡萄墩片区及嘉尔嘎勒赛汉镇合并成立,隶属于阿拉善盟,本项目位于葡萄墩片区(坐标为:东经105°10′23″北纬37°41′9″)。  

本项目项目建设总占地3.07hm2,包括:办公生活区0.21hm2、生产区2.8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共动用土石方总量11400m3,其中挖方量5700m3,填方量5700m3,无弃方。项目于2013年3月开始施工,于2015年2月底竣工,建设工期24个月。工程建设实际完成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万元,该项目由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投资完成后,目前公司还未完全达到项目建设的全部生产能力,2015年生产压裂砂2000t、膨润土500t,2016年生产压裂砂1000t、膨润土100t,2017年至今未生产。  

1.3项目进度情况  

⑴主体工程进展情况  

由于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属于补报方案,该项目已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2月底竣工。总工期24个月。  

⑵水土保持工程进展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工程主要有生活办公区土地整治109m2,种植侧柏30株。  

表1-21水土保持工程进度表  

防治分区 水土保持工程 施工时间  

生活区 土地整治 2018年4月  

植物措施 2018年4月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2月编制完成。原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3年1月16日作了该公司可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并于同年11月20日以孪经信发[2013]69号文备案了该项目。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城乡建设局以2013年3月14日给该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290020130007号)。目前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与内蒙古腾格里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合同。  

2.2水土保持方案  

2018年5月,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完成了《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8年6月,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予以批复。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本项目无变更。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⑴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  

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根据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3.07hm²,其中:项目建设区3.07hm²。  

⑵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  

经我方实地测量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以实际征地范围和实际扰动的临时占地为准。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本项目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35hm²,其中永久占地3.1hm²。  

⑶占地面积对比情况  

根据我方实地测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增加了0.25hm²公顷,增加的面积主要为厂区外围3m的范围。永久占地较批复增加了0.03hm²,变化不大。  

3.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主体工程选址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建设基本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总体布局紧凑合理;工程占地类型、占地性质和占地面积合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等建构筑物的挖方全部利用,无弃方;工程施工工艺与施工组织合理;主体工程设计中对水土保持措施未进行具体设计,但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对各分区的植物措施和场地硬化已基本完成,绿篱旁空地需增加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保防护来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由植物措施组成。  

在办公生活区采取植物措施,种植侧柏30棵;生产区内现已全部由建构筑物、硬化所覆盖,不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故无需采取水保措施。  

3.3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土地整治措施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5日。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6月,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施。  

3.4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实际投资与设计投资相比无大变化。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质量管理体系  

为保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工程新增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发展,建设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实施保证措施。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组织领导、明确施工责任、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来源与管理等方面。  

4.1.1组织机构与管理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编制本方案。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组织领导是关键。本项目在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方面应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项目水土保持组织领导体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  

水土保持方案在审查通过、完成设计后,关键在于建设单位在施工中落实,为此,工程建设指挥部应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项目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该小组直接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直接领导,小组成员由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障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和确保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2)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等应加强《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同时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提高建设、施工和设计单位等对水土保持基本国策的认识,增强其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依法办事,自觉做好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3)明确职责,做好方案实施监督工作  

本方案的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各施工单位具体承担,要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有权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4)明确安全职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方案的实施由厂方单位负责,要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2实施水土保持监理  

为保障水土保持工程顺利有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应为具有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方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降低造价,保证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  

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协助项目法人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施工方选择的分包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物资、设备计划等;督促承包商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核实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处理违约事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技术规定,采取跟踪、旁站等监理方法,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等进行控制,确保工程如期完成,按时提交监理月报或年报;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应提交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总结报告》。  

4.1.3实施水土保持监测  

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准确掌握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考虑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应尽快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厂。监测单位选派至少有1名监测人员,编制监测工作计划,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时段及监测频次,实施监测。监测单位在对项目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针对提出的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报告》。  

4.1.4实施管理  

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和建议,以及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技术要求,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根据方案批复情况,及时安排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能稳定、长期、高效地发挥作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内容等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进行。  

为了保证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水土保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和实施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对施工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同时对施工单位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水土保持自觉行动意识。同时配备水保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1.5检查与验收  

(1)水土保持设施检查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工程措施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其重建,直到满足要求为止。抓好幼林抚育和管护,确保各种植物的成活率,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效益。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监理单位提交《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总结报告》、监测单位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及水土保持验收专家小组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生活区南部裸露土地进行土地整治及美化绿化,经现场评定,栽植的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4.3总体质量评定  

经项目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会议,评定工程总体质量为合格。  

5.水土保持效果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测成果,结合项目遥感影像和航拍资料,本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之力度,土壤流失控制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  

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领导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以后,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以张五德为组长等相关成员组成的水土保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张五德负责工程建设的全面工作,主抓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为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6.2水土保持监测  

2018年7月,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展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签订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签订后,我们依据该项目监测实施方案,依照SL277-200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对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影响水土流失的主要因子,特别是大风情况,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对水土保持防治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6.3水土保持监理  

2018年7月,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展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签订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协议。  

6.4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管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管理机构、制度完善,人员符合专业要求,能够及时按照监理单位提出要求对植物措施进行布置维护。  

7.结论  

7.1结论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各项水保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委托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工作,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已按照方案实施完成,工程措施运行正常,植被长势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总体布局合理,规模和措施量也能满足防治水土流失需要,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竣工条件。  

7.2遗留问题  

植物措施应安排专人定期洒水,保证其水土保持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