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砂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润土、3万吨压裂
建设地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葡萄墩片区
验收单位: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
主管部门 | 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单位时间 | 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主体工程:2013年3月-2015年2月 水土保持工程:2018年4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内蒙古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宁夏成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二、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会议地点: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9年4月
参加人员:张五德(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道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总监)
杨涛(监测负责人)
王铎(监理工程师)
徐潇(监理员)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代表
(一)项目概况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位于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葡萄墩片区(坐标为:东经105°10′23″ 北纬37°41′9″)。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葡萄墩片区及嘉尔嘎勒赛汉镇合并后成立,隶属于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葡萄墩片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东南部,位于陕甘宁蒙经济板块中心区域,北距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116km,东距青铜峡市60km,南距宁夏中卫市20km,境内有四条公路通往银川、巴彦浩特、中卫、青铜峡等城市。其中长中公路由开发区穿过,北接巴彦浩特,南通中卫市。
本项目主要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为3.1hm2,其中办公生活区面积为0.24hm2,生产区面积为2.8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风沙地。工程建设共动用土石方量为11400m3,其中挖方为5700m3,填方为5700m3,无弃方。项目完工建设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000万元,本项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于2015年2月竣工,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
水土保持设计方案为补报方案,于2018年6月批复,项目于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进行水土保持监测。
(二)方案批复情况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2月编制完成。原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3年1月16日作了该公司可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并于同年11月20日以孪经信发 [2013]69号文备案了该项目。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城乡建设局以2013年3月14日给该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290020130007号)。目前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与内蒙古腾格里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供用水合同。
2018年5月,根据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内蒙古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完成了《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8年6月,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予以批复。
(三)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主要由植物措施组成。
在办公生活区采取植物措施,种植侧柏30棵;生产区内现已全部由建构筑物、硬化所覆盖,不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故无需采取水保措施。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土地整治措施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5日。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6月,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全部进行实施。工程质量经评定为合格。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项目水土保持正常开展,符合相关监测要求。根据监测报告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工作十分重视,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注。并按相关规定委托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工作,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已按照方案实施完成,工程措施运行正常,植被长势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总体布局合理,规模和措施量也能满足防治水土流失需要,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要求。
通过对六项指标进行分析,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这些措施实施后,六项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4月,验收报告已按要求编制完成,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各项水保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委托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工作,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已按照方案实施完成,工程措施运行正常,植被长势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总体布局合理,规模和措施量也能满足防治水土流失需要,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竣工条件。
(六)验收结论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各项水保措施。并按相关规定委托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工作,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同意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膨润土、3万吨压裂砂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阿拉善盟新星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应及时对植物措施进行浇水,保证水保措施发挥最大效益。
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